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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浙江舟山市定海区农渔村住房开发管理中心招聘下属国资公司人员1人公告

来源:中公教育 | 发布时间:2019-08-14 19:58:32 |  访问:4937

因工作需要,根据舟山市定海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舟山市定海区国有企业用工管理办法(试行)》文件有关规定,舟山市定海区农渔村住房开发管理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下属国资公司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名称及性质

舟山市定海区农村住房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是由定海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独资设立的企业,受舟山市定海区农渔村住房开发管理中心管理。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工程现场管理”岗位工作人员1名。

三、招聘原则及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择优录取。

四、信息发布平台

中国定海门户网站(http://www.dinghai.gov.cn)公示公告栏。

五、招录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20日以后出生),舟山户籍(以2019年8月20日的户口地为准),建筑工程类专业,并具有3年及以上建筑工程相关工作经验。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2019年8月20日,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3、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4、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六、招录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20日至8月22日。

2、报名地点:定海区农渔村住房开发管理中心办公室(定海区颜家峧路36号403室)。

3、报名时携带材料:填写好的《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留存报名处)、一寸免冠照片两张,以及工作经历相关证明。

(二)资格审查

1、审查时间:报名后三天内。

2、审查内容:主要审查报名者相关资格材料。

3、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接收资格审查结果及未通过理由。对符合报考条件者发放准考证,发放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数原则上应达到招聘计划的3倍,报考人数不足3倍的,经定海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定海区农渔村住房开发管理中心同意,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4、资格审查由定海区农渔村住房开发管理中心负责。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能列入体检和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合格报名人数达到招聘岗位计划数15倍及以上,则增加笔试环节,经笔试后按1:3进入面试环节。

(四)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如有笔试环节,则根据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办法计算总成绩),按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按要求进行入职职工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治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的,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录用

考察合格后,按规定在中国定海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合格人员,由定海区农村住房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人事手续。公示不合格人员,由定海区农渔村住房开发管理中心告知本人不予聘用。

(六)待遇

年收入约6.5万元(含五险一金单位缴纳部分)。

七、其他相关要求

(一)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聘组织实施部门的安排。对有下列行为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相应考试或聘用资格者;

2、应聘人员在面试过程中等作弊者;

3、有其它违纪情形者。

(二)各招聘环节由定海区农渔村住房开发管理中心组织实施。

(三)公告未尽事宜,由定海区农渔村住房开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80-8252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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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定海区农渔村住房开发管理中心公开招聘下属国资公司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舟山市定海区农渔村住房开发管理中心

2019年8月14日

原标题:舟山市定海区农渔村住房开发管理中心2019年公开招聘下属国资公司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dinghai.gov.cn/art/2019/8/14/art_1489650_369287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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