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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2人公告(2)

来源:中公教育 | 发布时间:2018-03-21 19:12:27 |  访问:218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并进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4月18日—20日登陆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jshrss.gov.cn)的“江苏人事考试服务”栏目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直接与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25-83236083。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35×45毫米,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参加考试时持有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相一致,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3、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3︰1,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18年4月4日9:00—12:00登陆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特别提示: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与江苏省2018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考试同时间举行,建议应聘人员选择二者之一的合适岗位进行报名。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③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④政策规定或有协议明确2018年8月31日前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试方式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笔试为一份试卷,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

(二)考试范围:参照《江苏省2018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和培训机构。

(三)笔试时间:2018年4月21日上午9:00—11:30。

(四)笔试地点:南京市,具体考点详见准考证。

(五)应聘人员须携带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考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六)统一笔试阅卷结束后,由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3: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在3:1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7个工作日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jshrss.gov.cn)的“江苏人事考试服务”栏目、江苏质监信息网上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七)资格复审。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各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省特检系统岗位的资格复审由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统一组织)。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相关材料,证明材料均须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通过资格复审参加面试人选在江苏质监信息网公布。

(八)面试由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暂行办法》统一组织。面试成绩现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60%。面试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除岗位表中有特殊说明外,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50%。

统一笔试成绩、招聘单位的面试成绩均按50%计算,均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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