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信息发布平台 中国定海门户网站(http://www.dinghai.gov.cn)。本次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仅在中国定海门户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具体查询途径为中国定海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人事信息/招考录用。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即1984年12月2日以后出生); 5、“浙江户籍”以2019年12月2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考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2)在人事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在2019年12月2日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五、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和资格审查同步进行。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日-12月6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 (2)报名地点:定海区文化馆信息调研部办公室(定海区文化广场10号8楼)。咨询电话:0580-8261581、0580—8261586; 2、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并如实填写《定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报考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 3、报名时应携带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1张、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等有关资料,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留存报名处)。 4、委托他人报名的,视同应聘人员本人填写,报名时必须出具委托人签名的委托书及委托人的有效证件;若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考试时提交的证件与报名信息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5、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考试。 6、经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者发放《考试通知书》。资格审核通过人数原则上应达到招聘岗位计划数的3倍,如不足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经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资格审查由定海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资格审查贯穿于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整个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分别按80%、20%计入总成绩。 1、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分作曲编曲能力测试和音乐表演测试,并分别按75%、25%计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列入面试人员名单。 作曲编曲能力测试主要测评应聘者的作曲和编曲专业能力,音乐表演测试主要测评应聘者声乐或器乐的表演水准,具体时间地点将在中国定海门户网站上另行通知,考试注意事项详见《考试通知书》。 如合格报名人数达到招聘岗位计划数20倍及以上,则在专业技能测试前增加作曲能力测试环节,作曲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根据作曲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0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员名单,作曲能力测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 2、面试 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在专业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1:6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若达不到规定比例,则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得列入体检、考察对象。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考试的,在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试时间初定12月中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考试通知书》,《考试通知书》发放时间将在招聘网站上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专业技能测试成绩×80%+面试成绩×20%”的办法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考试总成绩相等,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并按照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四)公示及聘用 1、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中国定海门户网站(http://www.dinghai.gov.cn)上公示7个工作日,具体查询途径为中国定海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人事信息/招考录用。公示期满后,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发放《拟聘用通知书》。拟聘用人员持《拟聘用通知书》于规定时间内到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聘用通知书》发放后不再递补。 六、纪律与监督 (一)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以下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定海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0580—2025189; 2、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80—2601527; 3、定海区投诉中心0580—8260076。 (二)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七、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定海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定海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0580—2025189; 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80—2037438。 附件1:定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2:报考诚信承诺书.doc 定海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21日 |